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正式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总部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厦B座7楼,并在省内各地州市成立了分支服务办事处,是一家服务于公共资源交易行业,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开发、运营、维护及市场推广于一体的信息科技公司。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守“诚实守信、创新进取、服务至上、拼搏未来”的企业精神,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文件的要求,积极配合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向实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贯通,制度规则、技术标准、信息资源统一,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交易全流程在线实时监管等主要目标靠近,不断探索“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技术应用实施方案。
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正式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总部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厦B座7楼,并在省内各地州市成立了分支服务办事处,是一家服务于公共资源交易行业,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开发、运营、维护及市场推广于一体的信息科技公司。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守“诚实守信、创新进取、服务至上、拼搏未来”的企业精神,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文件的要求,积极配合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向实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贯通,制度规则、技术标准、信息资源统一,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交易全流程在线实时监管等主要目标靠近,不断探索“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技术应用实施方案。
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中工阳光招采平台是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旗下的电子招投标产品,通过打造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平台,促进社会供给侧结构改革,建立起业内领先的“互联网+供应链”产业全生态平台。为了规范网站管理,依法保障本网站及相关信息发布和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利,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特别作出以下法律声明。本法律声明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所有访问中工阳光招采平台的个人或机构。 1.中工阳光招采平台是面向社会各类招投标团体、组织、企业的专业电子商务网站,任何访问和使用本网站的个人或机构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借助本网站的传播能力,从事非法活动。 2.中工阳光招采平台的一切内容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平台企业,本网站不保证所有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它项目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内容仅供访问者使用参照,中工阳光招采平台对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产生的相关后果不承担任何商业和法律责任。 3.所有与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中工阳光招采平台不对其内容或形式或性质担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商业或法律责任。 4.本网站有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等的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若有涉及版权费等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通过友好协商公平公正原则处理纠纷。 5. 任何因使用本网站或与本网站连接的任何其他网站或网页而引致的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感染电脑病毒、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及其造成的损失,中工阳光招采平台概不负责,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鉴于目前招投标电子产品的软硬件环境尚未成熟,且有关安全保护技术和措施在其本身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的同时,也在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因此,您使用本服务将存在一定的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用户账号和密码被他人冒用、盗用、非法使用;或不法分子盗用您的银行卡;或对方拒绝结算付款。这些风险均会给您造成经济损失,除非有足够官方证据可证明中工阳光招采平台对损失的形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中工阳光招采平台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7.对本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站运营或本网站上的信息、内容、材料或产品,不提供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无论在任何原因下(包括但不限于疏忽原因),对您或任何人通过使用本网站上的信息或由本网站链接的信息,或其他与本网站链接的网站信息所导致的损失或损害(包括直接、间接、特别或后果性的损失或损害,例如收入或利润之损失,电脑系统之损坏或数据丢失等后果),责任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疏忽责任)。